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票據法(3048)
(Eng.) Law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黃映智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1.票據為實務交易上常使用之工具,而票據法亦為解決商業實務上爭議之實用性法律,本課程將逐一說明票據法之架構與內容,並使學生透過架構體系式學習,暸解個別票據類型之法令依據及應用。
2.本課程以講授方式為主,但授課過程中,亦希望透過實務案例及判決研析,增進學生學習動機及興趣,另將規劃由同學分組上台報告所指定章節之法院判決及個案心得分享,請修課同學積極參與課程之進行。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1.培養學生對於票據體系架構及相關規定之理解及掌握
2.帶領學生閱讀實務判決及思考實務問題之能力。
討論
講授
出席狀況
作業
測驗
其他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導論、制度目的、有價證券之規範功能及模式、票據種類、基本法律關係
第2週 導論、制度目的、票據種類、基本法律關係、票據行為之要件、特性
第3週 票據行為之特性、瑕疵及法律效果
第4週 空白授權票據、代理
第5週 票據之偽造、變造、塗銷等瑕疵
第6週 票據抗辯及限制
第7週 票據喪失及救濟
第8週 票據時效
第9週 期中考
第10週 匯票
第11週 匯票
第12週 匯票
第13週 匯票、本票
第14週 本票
第15週 本票、支票
第16週 支票
第17週 支票
第18週 期末考
學習評量方式
出席率、隨堂小考與上課表現 35%
分組報告或作業 15%
期中考試 25%
期末考試 25%
【請特別注意:本課程進行之注意事項及規定,將統一於第一週課程公布並發給到課同學,經課堂公布及講解後即視為通知全體修課同學,請欲選修本課程之同學自行斟酌是否到課】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票據法,王志誠,元照出版公司,2023/08。
(請各位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並請勿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視教學進度及需求,另行指定或提供
課程輔導時間
每週下課後。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04.教育品質   08.就業與經濟成長   12.責任消費與生產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17.全球夥伴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2/20 17:15:49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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