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消費者權益保護與法律(0661)
(Eng.)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and Law
開課單位 通識中心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戴志傑
選課單位 不限系所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隨著科學技術之進步、經濟規模之擴大以及交易模式之改變,使得現今商業社會中消費者權益受害事件不斷地發生;且因「人人均為消費者」而無法於交易過程中迴避此等致害事件之可能,故即有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之問題予以特別規範之必要。為此,我國便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公布施行《消費者保護法》,以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以及提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等目的之基本法。而端視其規範,大致有「總則」、「消費者權益」(健康與安全之保障、定型化契約、特種買賣、消費資訊之規範)、「消費者保護團體」、「行政監督」、「消費爭議之處理」(申訴與調解、消費訴訟)、「罰則」、「附則」等七章,共計六十四條條文之內容。此外,因消費者權益致害事件,除有以《消費者保護法》作為其基本法之外,尚有涉及到民事侵權行為與契約等普通法以及公平交易法等方面之規範。因此,欲知悉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重要問題者,實有必要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主,並以上述相關法律為輔之方式來進行瞭解,如此方得以收學習之效。
為此,本課程內容之規劃即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主軸,並於當中導入上述其他相關法律之規範以為講授;且鑑於本課程之授課對象係以非法律系學生為其主要,故於各單元中將挑選日常生活當中最常出現的消費爭議事件以為講解;並在講述此等單元時輔以若干重要且令人注目的司法實務判決以為案例式與對話式之教學。如此,以期使修課者能夠從中瞭解到此等法律之規範意義及其個案解決之運用,而達自身消費權益維護之目的。是故,基於本課程之上述目的,授課教師將會要求修課者自行挑選若干消費者致害事件的相關議題並檢索具體判決案例,以進行評析而完成書面報告,並作為個人學期成績評量之準據。
【本課程禁止旁聽,但經授課教師允許者,不在此限】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1. 使修課者瞭解消費者權益保護之相關法規的基本概念。
2. 使修課者思辨此等法規落實上之重要意義,進而整合並運用至本科所學領域當中。
3. 使修課者積極落實並維護自身與他人之消費權益及保護工作,為社會盡棉薄之力。
1.人文素養
3.溝通能力
4.創新能力
6.社會關懷
10
20
50
20
講授
討論
測驗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本課程簡介及成績評量說明
第2週 民法體系介述
第3週 權利概念與請求權基礎
第4週 權利主體:自然人
第5週 權利客體:物
第6週 法律行為(I):法律行為概念
第7週 法律行為(II):行為能力制度
第8週 法律行為(III):標的
第9週 法律行為(IV):意思表示
第10週 消費者保護法介紹、消費爭議處理流程
第11週 消費爭議之主體與客體
第12週 侵權行為概念及類型
第13週 瑕疵產品與服務責任(I)
第14週 瑕疵產品與服務責任(II)
第15週 損害賠償之項目與內容
第16週 購買保險商品之重要觀念:汽車保險&人身保險
第17週 自我學習週
第18週 自我學習週
學習評量方式
一、期中書面報告(50%)
※針對本學期的授課內容,挑選你認為最有印象的單元或案例,並就此部分按教師提供的撰寫格式寫下對你人生上法律風險之影響,以完成學習1千至2千字的心得報告。
※期中書面報告請於指定時間前繳交至學校系統,逾時者,扣該次成績10分;未於一週內繳交者,將以零分計算。
二、期末考試(50%)
※期末考試,將視課程進度及該學期之放假情況,或採課堂考試或回家作業等方式進行;若採作業方式,則作業題目將上傳至學校系統,並請於指定日之前繳交,逾時者,扣該次成績10分;未於一週內繳交者,將以零分計算。
三、自主學習之額外獎勵分數(10%)
※修課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挑選一則有關消費爭議的判決來加以研讀,並按教師提供的【消費者保護法判決評析報告撰寫格式】來撰寫書面報告,並於指定日之前上傳至學校系統,即可獲得獎勵分數,逾時者,則不再給予獎勵分數。
四、重要備註事項
★授課教師將不定時點名,且到課者,即給予2分紅利,課堂表現優良者,每次給予2分紅利;整學期至多給予10分;點名未到者,無論任何理由,均不給予補點。
★修課者須攜帶法條「紙本」到課,且不得於課堂上使用數位產品(除經教師允許而搜尋法條外),並應抄寫授課筆記內容或回答授課教師問題;若有違任何其中事項者,每次將扣學期總成績3分,最多倒扣15分。
★授課教師得按學期總成績「已及格」者之期中報告、期末考試表現等項目酌量上調分數;且亦得對於學期總成績不及格者,在保留整班一定成數的不及格率下,調整其分數至60分;剩餘不及格者,將保持原有之分數而不予加分。
★前項獎勵分數、點名紅利分數係在期中、期末分數結算後,再予以計算至學期總成績;若期中、期末、獎勵分數、點名紅利分數合計後若有超過100分者,即縮為最高96分計算。
★教學大綱、報告撰寫格式及其繳交日期與評分方式,將於第一週上課時說明之(日後不再重複說明,請特別注意),並將上述資料放置校園資訊系統,以供修課者下載參閱。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一、主要教科書
※授課教師自編多媒體教材(供課堂上使用,恕不提供下載)
※戴志傑,美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基礎問題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可透過校方圖書館連結至「華藝資料庫」、「月旦法學資料庫」、「法源網資料庫」下載數位檔案)
※授課教師及學者已發表有關「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若干論文資料(可透過校方圖書館連結至「華藝資料庫」、「月旦法學資料庫」、「法源網資料庫」下載數位檔案)
※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保險法等法規(請於第一週上課時自行攜帶上述法規之「紙本」到課)(上述法規,可至「法源法律網」或「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下載,並以一面兩頁之方式列印之)
二、其他參考資料
※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圖書。
※王澤鑑,民法概要,自版。 
※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
※劉宗榮,民法概要,三民書局。
※黃明陽,消費者保護法入門,台灣商務。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識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洪誌宏,消費者保護法,五南圖書。
三、法規與相關法學網站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www.cpc.ey.gov.tw/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教學大綱、報告撰寫格式及其繳交日期與評分方式,將於第一週上課時說明之(日後不再重複說明,請特別注意),並將上述資料放置校園資訊系統,以供修課者下載參閱。
課程輔導時間
1.每次上下課時間
2.電子郵件方式:cctai@pu.edu.tw
3.與授課教師另約時間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2/19 14:54:55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4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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