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刑法專題(二)(6104)
(Eng.) Seminar on Criminal Law (I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陳俊偉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碩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本課程的目的為使已經修畢大學基礎刑事法課程之研究生學習進階研究,並且配合案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以求更進一步獲取主動積極學習與研究、並能有效的蒐集並研判判決之基礎能力,獨立尋找爭議問題以擬定研究題目並處理剖析問題。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期望透過修課學生口頭報告與課堂討論之方式,使修課學生獲取更進一步思考刑事法學問題之方法與能力。
講授
其他
討論
專題探討/製作
其他
口頭報告
出席狀況
書面報告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簡介
本學課程主題為「故意理論(分則)」,將延續上學期有關故意概念的基礎內涵之探討,進而討論不同故意類型的概念、內涵及其適用基礎,其中預計將包含有關「實害故意與危險故意」、「正犯故意與共犯故意」以及較具有爭議性的「個別犯罪類型的故意內涵」等議題。
第2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3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4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5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6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7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8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9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10週 文獻閱讀與討論
第11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2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3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4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5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6週 修課同學報告
第17週 自主學習(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第18週 自主學習(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學習評量方式
未曾修習刑法專題一課程的同學,請勿選修本課程。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口頭報告35%,書面報告35%,課程參與度30%。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
本課程採取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內容將請修課同學閱讀相關期刊文獻、參與課程相關教學或學術活動。


請注意:
本課程將延續上學期刑法專題一主題進行延伸,如未曾修習上學期刑法專題一課程,請勿修習本課程。
欲修習本課程之同學,請務必自開學第一堂起即持續出席,第一堂課將分配報告內容。第一堂課若未能出席,除已委由其他同學代理分配報告事宜外,請勿選修本課程。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於第一週之上課時間公告說明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輔導時間
請事先來信約定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04.教育品質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2/15 21:57:01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5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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