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刑事訴訟法(二)(3075)
(Eng.)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3 授課教師 陳俊偉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刑事訴訟法分二大部份﹕強制處分及訴訟規則。強制處分在處理國家與人民基本權的關係,何時政府得對人民搜索、扣押、逮捕、羈押,何時得訊問等等問題。訴訟規則在處理告訴、告發、公訴、自訴、上訴等刑事訴訟規則。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期望透過對於刑事訴訟程序的動態流程介紹與內容講解,帶領學生得以瞭解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基礎內容,並建立對於刑事訴訟程序如何進行的具體認知以及其基礎原理原則。
1.法學基礎學識知能
2.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
3.資料收集與統合閱讀
30
30
40
講授
討論
其他
出席狀況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簡介
第2週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一)
第3週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二)
第4週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三)
第5週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四)
第6週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五)
第7週 起訴效力(一)
第8週 起訴效力(二)
第9週 起訴效力(三)
第10週 起訴效力(四)
第11週 第一審程序(一)
第12週 第一審程序(二)
第13週 第一審程序(三)
第14週 救濟程序(一)
第15週 救濟程序(二)
第16週 期末考
第17週 自主學習週(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第18週 自主學習週(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學習評量方式
未曾修習刑事訴訟法一課程的同學,請勿選修本課程。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平時成績30%,考試成績70%,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
本課程採取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內容將請修課同學閱讀相關期刊文獻、參與課程相關教學或學術活動。

請注意:
1.欲修習本課程之同學,請務必自開學第一堂起即持續出席,授課教師亦將自第一堂課即開始點名。
2.本課程特別注重修課學生之課堂表現與秩序,全程絕對禁止睡覺、喧嘩、使用手機或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干擾課程進行之作為與不作為,如有違反將嚴重影響平時成績的評定。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課程內容原則上以教師講授內容為主,但考試範圍並不以此為限,因此修課學生務必自行選擇適合個人之教科書補充閱讀。下列教科書則供修課學生自習時做為參考: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下)。
林俊益,刑事訴訟法概論(上)、(下)。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輔導時間
請事先來信約定。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04.教育品質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2/15 21:56:31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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