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財產法實例研習(3064)
(Eng.) Seminar on Property Law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洪瑩容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本課程主要在訓練學生民法實例題之解題技巧。課堂中教師帶領學生分析國家考試、研究所入學考試之題型,以建立解題之體系架構,增加對於解題方向之了解及解題技巧之應用。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增進學生對於民法律條文、概念理解及掌握、學習案例分析及其法律適用,藉以養成學生法律思考及論證能力。
討論
其他
講授
作業
測驗
其他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與評分方式說明、民法解題架構、請求權基礎體系
第2週 放假
第3週 案例演練-行為能力相關例題
第4週 案例演練-意思表示瑕疵
第5週 案例演練-代理
第6週 案例演練-契約之債
第7週 放假
第8週 案例演練-契約之債
第9週 期中考
第10週 案例演練-契約之債
第11週 案例演練-無因管理
第12週 案例演練-侵權行為
第13週 案例演練-侵權行為
第14週 案例演練-不當得利
第15週 案例演練-不當得利
第16週 期末考
第17週 彈性自主學習:參與法律相關學術活動與成果繳交
第18週 彈性自主學習:參與法律相關學術活動與成果繳交
學習評量方式
期中、期末考試成績為主;輔以出席狀況、課堂表現。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
本課程自本學期開始試行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時間由修課同學自主彈性決定。關於自主學習之評量,則應完成以下任務:同學應參與法律相關學術活動(如學術演講、研討會、論壇等),並於自主彈性學習期間,完成心得報告,作為學習成果之呈現。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民法相關教科書、專論、法學期刊與相關論文、各級法院民事裁判。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將上傳至iLearning 3.0系統
課程輔導時間
請同學事先以Email預約,以利安排面談時間。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2/23 09:30:02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5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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