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民法解釋與判決論證案例研究(7606)
(Eng.) Seminar on Case Study of Interpretation and Argumentation of Civil Law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廖緯民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碩專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22
課程簡述 本課程本於德國式釋義法學(juristische Hermeneutik),以「解釋」(interpretation)與「論證」(argumentation)為主旨,建構合乎科學精神與哲學內涵的法律學理。次就法律適用之相關議題,展開相關之法典解釋,以訓練學生民事法判決論證的合理性。實用上,可以幫助學生避免陷入跳躍式思維,從而誤認後現代文明與虛擬情境的恣意情態為理所當然。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民法」為國家法制與社會秩序的礎石。「人本」的豐厚基礎,使得民法足以涵容高科技文明的挑戰。民法歷久彌新,從封建社會、市民社會、消費社會,以至資訊社會,其理論的抽象化能量使得其適用性毫無障礙。本課程以法律為核心,幫助學生穩定認識民法的宏觀脈絡。全課程涵括「批判性、貫穿性、基礎性」的法學教育原則。
專題探討/製作
網路/遠距教學
習作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口頭報告
作業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1. 正義導論:民法做為科技與人文的對話平台
2. 法治的命題:在思維中順從(in denkenden Gehorsam)
3. 民法的宇宙觀:體系、語言、邏輯、形式系統
4. 判決的眼光流轉:三段論法的況味--概念、釋義、論證
5. 民法的思維:涵攝、類推、符號學、法律之心--實相與虛相
6. 科學的軌跡;知識論、倫理學、美學--旁及量子論
7. 實體價值:利益、目的、契約之意、經濟理性與公序良俗
8. 法律資源、資料模式與司法自動化--兼及資訊法秩序
9. 契約法:法制與法政策--實定與實證
10. 家事法:法制與法政策--心理學與認知
11. 21世紀的法學新課題:人工智慧、電腦契約與法資訊學
12. 學生報告
13. 學生報告
14. 學生報告
15. 學生報告
16. 學生報告
17. 證據法:資訊公開/證立與正當程序/陪審團
18. 替代性紛爭解決機制(ADR):民主議題下正義的多元與多源
第2週
第3週
第4週
第5週
第6週
第7週
第8週
第9週
第10週
第11週
第12週
第13週
第14週
第15週
第16週
第17週
第18週
學習評量方式
平常成績:30% 口頭及書面報告:70%
** 請注意:本學期由於疫情,上課方式或有動態調整;則評量方式亦將隨之小幅調整。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網路法律資源為主;課堂講義與推薦文獻為輔。
紙本文獻主要參照: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出版社。李太正等合著,法學入門,元照出版社。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iLearning
課程輔導時間
星期四15.00~17.00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提供體驗課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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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 / 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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