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刑法總則(一)(1078)
(Eng.) Criminal Law:General Principles (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3 授課教師 陳俊偉
選課單位 不限系所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開課學期 1151
課程簡述 本課程主要教授中華民國刑法總則篇之內容,除闡明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條件外,課程重點主要在於說明「犯罪」與「刑罰」之概念。在犯罪的成立與否部分,首先從構成要件、違法性與罪責等基礎犯罪要件一一說明,次則說明不同的犯罪階段、多人參與犯罪的角色分配、過失犯與不作為犯以及競合理論等議題。在刑罰確認部分,則從傳統狹義刑罰、保安處分與沒收一一說明。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幫助修課學生瞭解中華民國刑法此部法規總則篇之內容,並得以運用在案例之解析。
討論
其他
講授
出席狀況
作業
測驗
其他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說明
第2週 刑罰理論(一):國家為何以刑罰處罰犯罪者?
第3週 刑罰理論(二):國家為何以刑罰處罰犯罪者?
第4週 中華民國刑法簡介
第5週 刑法的效力
第6週 客觀構成要件(一)
第7週 客觀構成要件(二)
第8週 客觀構成要件(三)
第9週 主觀構成要件(一)
第10週 主觀構成要件(二)
第11週 違法性(一)
第12週 違法性(二)
第13週 罪責(一)
第14週 罪責(二)
第15週 罪責(三)、其他犯罪要件
第16週 期末考
自主學習
內容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02.閱覽產業及學術相關多媒體資料
   05.參與本校各單位舉辦之各類工作坊活動
   06.本校其它校區/分部(含實驗林場或試驗場)戶外教學參訪課程活動
參與各項本系舉辦之相關學術活動
參與本系系學會法律服務工作
學習評量方式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平時成績20%,自主學習成績10%,考試成績70%,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

自主學習進行之具體方式,將以參與各項本系舉辦之相關學術活動之出席記錄、參與本系系學會法律服務工作紀錄為評分標準,具體內容將於課堂上公告。

請注意:

1.欲修習本課程之同學,請務必自開學第一堂起即持續出席,授課教師將自第一堂課即開始點名,且上滿三小時課程。請勿聽信網路謠言,誤以為第一週不上課,沒有這種事。
2.本課程上課中全面禁用3C產品,上課前請將所有3C產品收入個人背包,勿放抽屜。
3.請於第一週上課前,準備好您個人使用的紙本小六法、筆記本與書寫用筆及工具。小六法品牌不限,但請使用僅有法條(沒有附上實務見解)、且為最新版本的小六法。若有不清楚者,請於新生茶會或其他場合,自行找尋真實且有修過本課程的學長姐詢問,不要到網路上聽別人道聽途說。
4.本課程特別注重修課學生之課堂表現與秩序,全程絕對禁止睡覺、喧嘩、使用手機或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干擾課程進行之作為與不作為,如有違反將嚴重影響平時成績的評定。
5.本課程修課人數眾多,除具雙主修資格(含跨校雙主修)之同學外,礙難接受加選。若課程後續於加退選期間有名額釋出,才能接受其他身分同學加選,敬請見諒。
6.本課程及課程內容、板書等均屬「非公開之活動」之一環,未經任課教師同意,請勿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課程內容或板書。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課程內容原則上以教師講授內容為主,但考試範圍並不以此為限,因此修課學生務必自行選擇適合個人之教科書補充閱讀。下列教科書則供修課學生自習時做為參考:
王皇玉,刑法總則,11版。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12版。
許澤天,刑法總則,6版。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輔導時間
請事先來信約定。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及受保護的電子檔案。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08/31 15:02:07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 / 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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