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票據法(3048)
(Eng.) Law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賴煥升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32
課程簡述 本課程希望使參與課程同學得以熟悉並掌握票據相關法令之架構與內容,並暸解不同票據類型規範。參與課程同學於修完本課程後得將抽象法律規定,適用於實務。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修課同學得對於票據法進行了解並且應用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介紹
第2週 介紹票據種類
第3週 票據發票與款式
第4週 票據之權利與義務
第5週 票據之權利與義務
第6週 票據之權利與義務
第7週 付款請求權
第8週 付款請求權
第9週 追索權
第10週 匯票
第11週 匯票
第12週 本票
第13週 本票
第14週 支票
第15週 支票
第16週 期末考
第17週 自主彈性學習-書面報告撰寫
第18週 自主彈性學習-書面報告撰寫
學習評量方式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平常成績40%,考試成績60%,詳細成績評定方式將於第一週上課時說明。
本課程為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時間由修課同學自主彈性決定。於自主彈性學習期間,同學應蒐集資料、閱讀法院判決等,撰寫書面報告,作為最終學習成果之呈現。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教師自編教材
建議參考書目:王志誠,票據法,元照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iLearning或其他上課指定之教材。
課程輔導時間
每週四第五節及第六節(1310-1500),惟請同學事先以Email預約,以利安排面談時間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08.就業與經濟成長   12.責任消費與生產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01/22 11:50:14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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