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競爭法專題(6124)
(Eng.) Seminar on Fair Trade Law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劉姿汝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碩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開課學期 1151
課程簡述 本課程是從台灣公平交易法出發,並酌以配合學習與比較美國反托拉斯法、歐盟競爭法、日本獨占禁止法之異同!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在市場數位化的現今,競爭法也面臨了新的挑戰。其中,數位平台所產生的競爭議題,可謂最爲棘手。因為,它可能涵蓋了包括廠商、平台、消費者,甚至外送平台還有外送員,各種角色,競爭問題也顯得複雜。經營重要平台的Google、Facebook(Meta)、Amazon等,由於事業規模龐大,甚至具有獨占力,而涉及是否有濫用其市場力而造成限制競爭的問題。因此,我們看到了歐盟執委會多次裁罰了Google,還有蘋果公司在手機的Apple Store中對於App業者的收費限制,亦受到高額裁處。歐盟為了有效規範所謂的巨型事業(GAFA+A),甚至還定了受各界矚目的數位市場法(DMA)。對於台灣來說,要怎麼面對與處理這樣的數位市場議題呢?我們將在課堂好好討論。
其實各國或許法規制度與名稱告有所異,競爭法的基本概念大致相同。希望透過課程,建立競爭法基本概念,首先是了解我國公平法以及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之實務運作,理解現今實務以及理論上所議論的重要議題。並進而介紹歐盟、美國、日本等國之競爭法與重要案例,以求對台灣的實務運作之參考。





討論
講授
專題探討/製作
口頭報告
出席狀況
書面報告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基本概念與體系之接受----何謂競爭法




課程簡介
第2週 我國公平法之體系簡介 美國、歐盟、日本競爭法之介紹
第3週 獨占
每個議題都將包括公平法之規定與實務案例(並介紹在歐盟或美國的重要案例,Google案 Apple案)
Google被歐盟裁罰多次,從違反TFEU101條罰到違反DMA,川普總統都生氣發言了!大家一起看看裁罰有理否?
台灣有相同的問題嗎?公平會應如何面對?
第4週 聯合行為(一定是水平競爭業者間才成立嗎?討論一下廣明案)
第5週 聯合行為(意思聯絡之舉證困境與處理)
第6週 結合(從Uber eats 與 Foodpanda案談起)
第7週 轉售價格限制與其他有限制競爭之虞行為(從當然違法到合理原則)
出版社經營困難,書籍的轉售價格限制是解方嗎?
第8週 其他有限制競爭之虞行為(第20條之必要性與違法判斷基準)
杯葛、差別待遇、搭售、其他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行為
第9週 期中綜合討論
第10週 不實廣告
第11週 仿冒 贈品與贈獎 破壞他人商譽
第12週 第25條 欺罔與顯失公平行為2(帝王條款會不會管太寬?)
第13週 自主學習 期末學習整理與專題報告之製作
第14週 專題報告(一)
第15週 專題報告(二)
第16週 專題報告(三)
公平交易委員會人員實務講座
自主學習
內容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03.製作專題報告

學習評量方式
出席狀況,請勿多次缺席,必扣分。
期末則由同學自行選擇一有興趣之議題,進行口頭報告並與修課師生討論交流。並繳交書面報告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公平會出版之 認識公平交易法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老師會使用PPT
並於iLearning教學網站上分享重要案例


課程輔導時間
基本上,下課後一小時內都在原教室接受問題討論諮詢。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及受保護的電子檔案。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08/05 01:28:22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 / 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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