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行政法實例研習(4026)
(Eng.) Case Syudy on Administrative Penalty Act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陳信安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開課學期 1151
課程簡述 講授並討論與行政法相關之實際案例。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本課程藉由行政法實際案例之解析,培養修課學生有實際運用行政法理論與規範內涵,以及應對國家考試行政法科目之能力。
習作
討論
講授
出席狀況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行政法解題思維
第2週 行政處分概述
第3週 行政處分概述
第4週 行政爭訟制度概述
第5週 行政爭訟制度概述
第6週 土地徵收救濟制度
第7週 教師權利救濟制度
第8週 公務人員權利救濟制度
第9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0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1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2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3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4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5週 實例題練習與解析
第16週 期末考試
自主學習
自主學習
自主學習
內容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修課同學自主學習應參加本系所舉辦之講座或學術研討會至少三次,並就所參加之講座或學術研討會之內容,每場撰寫至少500字之報告。報告應含括講座或學術研討會之內容或討論情形之說明,以及個人對於該等內容或討論情形之評析。
學習評量方式
1、課堂參與40%
2、期末考試50%
3、自主學習10%
為提升國考解題能力,本課程預計自第三週起,每次上課前40至50分鐘將由修課同學就所發給之試題進行解題,繼之由授課教師就所發給之試題進行講解,並與修課同學討論。除有正當事由並依學校規定完成請假者外,修課同學均應出席進行解題;未參與解題達2次者,課堂參與成績以零分計算。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本課程並無指定教科書,請修課同學自行選擇適合自己閱讀之一般行政法教科書,並搭配相關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裁判及行政法院裁判。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將上傳至iLearning系統。
課程輔導時間
請事先以Email約定時間。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及受保護的電子檔案。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08/19 16:54:54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 / 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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