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集體勞動法(3015)
(Eng.) Collective Labour Law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林炫秋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開課學期 1151
課程簡述 集體勞動法是勞工團體雇主或雇主團體建構集體勞動條件的法律規範體系,屬於勞動法重要的一環。就我國而言,最主要的法律包括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集體勞動法是現代法律對資本主義制度下私法自治的反省,由傳統民法獨立出新的法律領域。勞工以團結組織工會的力量與雇主或雇主團體集體協商,並以罷工作為談判的手段,以形成集體勞動條件。集體勞動法不僅為勞工權利之所繫,而且是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環境的重要因素。不論在非訟法律規劃或是訴訟都相當重要。本課程是提供給法律系學生研習集體勞動法理論體系並明瞭其實務運用。為了加強培養實務上法學台文的能力,本課程有部分時間會使用台語教學。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構築集體勞動法學知能與科際專業學識。
增進集體勞動法實務與科際專業上相關應用。
講授
討論
作業
出席狀況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集體勞動法課程大綱
第2週 第一章 勞動三權之憲法保障與限制1
第3週 第一章 勞動三權之憲法保障與限制2
第4週 第一章 勞動三權之憲法保障與限制3
第5週 第二章 勞資會議與勞工董事
第6週 第三章 工會法1
第7週 第三章 工會法2
第8週 第三章 工會法3
第9週 第四章 團體協約法1
第10週 第四章 團體協約法2
第11週 第四章 團體協約法3
第12週 第五章 勞資爭議行為1
第13週 第五章 勞資爭議行為1
第14週 第五章 勞資爭議行為2
第15週 期末考試
第16週 集體勞動法案例研習
自主學習
內容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02.閱覽產業及學術相關多媒體資料
   03.製作專題報告
   04.產官學機構參訪與實務體驗
05.參與學術研討會
學習評量方式
1.1 平時成績50%:必要上傳課堂隨堂問答,可選擇性上傳課堂筆記、自主學習問答、集體勞動法裁判簡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書簡評、集體勞動法小論文習作、集體勞動法專題研究計畫、集體勞動法文獻回顧等與其他與集體勞動法有關之自主學習成果,以上作業必須於第15週期末考前上傳i-learning,期末考當日繳交紙本供評分,至遲必須於2026年12月28日前上傳i-learning,逾期不計分。
1.2平時成績扣分項目:曠課未請假,每次扣平時成績2分,逾6次不得參加期末考試。
2.期末考試50%考試題型可能為實例題、問答題或簡答題。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焦興鎧等作,臺灣勞動法學會編,集體勞動法,新學林,2019年。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林炫秋,勞動法講義(二):集體勞動法,2021年9月。
林炫秋,合法爭議行為之基本原則與勞方爭議行為合法要件之具體化,東吳法律學報,34卷1期,頁143-207,2022年7月。
林炫秋,2025年6月,勞資爭議概念之釐清與近年實務之發展,世新法學,18卷2號,頁285-358。
林炫秋,2025年11月,資方不利行為與勞方爭議行為之禁止—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實務爭議問題之探討,東海大學法學研究,69期,頁45-90。
林炫秋,2026年5月,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第3項阻卻刑事違法之法理與具體適用,興大法學,39期,頁117-191。
林炫秋,2026年9月,爭議權之憲法保障與阻卻刑事違法—以德國法為中心兼論我國法之解釋,高大法學論叢,第21卷第1期,頁1-79。
課程輔導時間
週三與週四下午三時至五時,請先預約。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及受保護的電子檔案。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09/08 16:12:09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 / 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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