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 構築勞動法學知能與科際專業學識。增進勞動法實務與科際專業上相關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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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
| 週次 |
授課內容 |
| 第1週 |
勞動法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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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週 |
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1 |
| 第3週 |
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2 |
| 第4週 |
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3 |
| 第5週 |
勞動契約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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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週 |
勞動契約與其他勞務契約之區別 |
| 第7週 |
勞動契約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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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週 |
勞動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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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週 |
工作規則 |
| 第10週 |
離職後競業禁止 |
| 第11週 |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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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週 |
最低服務年限條款 |
| 第13週 |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
| 第14週 |
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 第15週 |
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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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週 |
勞動法案例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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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 內容 |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02.閱覽產業及學術相關多媒體資料    03.製作專題報告    04.產官學機構參訪與實務體驗 05.參與法學學術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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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評量方式 |
1.1 平時成績50%:必要上傳課堂隨堂問答,選擇性上傳課堂筆記、自主學習問答、勞動基準法裁判簡評、勞動法小論文習作、勞動法專題研究計畫、勞動法文獻回顧等與其他與勞動法有關之自主學習成果,以上作業應於第15週期末考前上傳i-learning,期末考當日繳交紙本供評分,至遲必須於2026年12月28日前上傳i-learning,逾期不計分。
1.2平時成績扣分項目:曠課未請假,每次扣平時成績2分,逾6次不得參加期末考試。
2.期末考試50%考試題型可能為實例題、問答題或簡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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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黃程貫等著,臺灣勞動法學會主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施行40年之回顧與展望,台北市:元照,2024年7月。
黃程貫等合著,個別勞動法,元照,2021年。
楊通軒,個別勞動法—理論與實務,2022。
郭玲惠,勞動約法,三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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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林炫秋,勞動法講義(四):勞動基準法,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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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輔導時間 |
週三、四下午三時到五時。請先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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