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民事法律實務(3098)
(Eng.) Civil Law and Practice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黃映智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32
課程簡述 融合實體法及程序法之基礎,進行實務個案判討及分析之課程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一) 希望融合實務及學理,增進同學對於民事法領域之興趣及學習成效
(二) 希望透過實務工作者之經驗分享,豐富同學之學習視野
(三) 希望透過法院及原被告三方關係,培養同學較為靈活之思考模式
專題探討/製作
習作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口頭報告
作業
實作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說明、民事事件導論、訴訟程序概論
第2週 Holiday(授課時數將分攤於其他週)
第3週 律師執業常用文書介紹及模擬
★個人作業(1)-存證信函、律師函
第4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講座—業師,與授課教師聯合授課】
★個人或分組作業(2)-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5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買賣
【講座—業師,與授課教師聯合授課】
★個人或分組作業(3)-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6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租賃
★個人或分組作業(4)-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7週 Holiday(授課時數將分攤於其他週)
第8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承攬(以工程案件為中心)
★個人或分組作業(5)-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9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拆屋還地事件
★個人或分組作業(6)-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10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共有物分割訴訟
【講座—業師,與授課教師聯合授課】
★個人或分組作業(7)-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11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票據訴訟、債務人異議之訴
★個人或分組作業(8)-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12週 民事財產權訴訟—勞資訴訟及調解
【講座—業師,與授課教師聯合授課】
★個人或分組作業(9)-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13週 民事非財產權訴訟及非訟事件—離婚、酌定親權、剩餘財產分配
【講座—業師,與授課教師聯合授課】
★個人或分組作業(10)-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爭點整理
第14週 訴訟外紛爭解決方式(一)—調解、和解
★個人或分組作業(11)-案件爭點審查、試行和解方案擬定、溝通協調之運用
第15週 Holiday(授課時數將分攤於其他週)
第16週 訴訟外紛爭解決方式(二)—調解、和解
★個人或分組作業(12)-案件爭點審查、試行和解方案擬定、溝通協調之運用
第17週 自主學習週
第18週 自主學習週
學習評量方式
一、課堂參與及表現:40%
二、作業:60%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請自行參閱民事法相關各書籍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輔導時間
另行與老師約定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17.全球夥伴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02/21 14:19:30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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