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消費者權益保護與法律(0439)
(Eng.)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and Law
開課單位 通識中心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戴志傑
選課單位 不限系所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N 開課學期 1041
課程簡述 隨著科學技術之進步、經濟規模之擴大以及交易模式之改變,使得現今商業社會中消費者權益受害事件不斷地發生;且因「人人均為消費者」而無法於交易過程中迴避此等致害事件之可能,故即有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之問題予以特別規範之必要。為此,我國便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公布施行《消費者保護法》,以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以及提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等目的之基本法。而端視其規範,大致有「總則」、「消費者權益」(健康與安全之保障、定型化契約、特種買賣、消費資訊之規範)、「消費者保護團體」、「行政監督」、「消費爭議之處理」(申訴與調解、消費訴訟)、「罰則」、「附則」等七章,共計六十四條條文之內容。此外,因消費者權益致害事件,除有以《消費者保護法》作為其基本法之外,尚有涉及到民事侵權行為與契約等普通法以及公平交易法等方面之規範。因此,欲知悉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重要問題者,實有必要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主,並以上述相關法律為輔之方式來進行瞭解,如此方得以收學習之效。
為此,本課程內容之規劃即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主軸,並於當中導入上述其他相關法律之規範以為講授;且鑑於本課程之授課對象係以非法律系學生為其主要,故於各單元中將挑選日常生活當中最常出現的消費爭議事件以為講解;並在講述此等單元時輔以若干重要且令人注目的司法實務判決以為案例式與對話式之教學。如此,以期使修課者能夠從中瞭解到此等法律之規範意義及其個案解決之運用,而達自身消費權益維護之目的。是故,基於本課程之上述目的,授課教師將會要求修課者自行挑選若干消費者致害事件的相關議題並檢索具體判決案例,以進行評析而完成書面報告,並作為個人學期成績評量之準據。
【本課程禁止旁聽,但經授課教師允許者,不在此限】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1. 使修課者瞭解消費者權益保護之相關法規的基本概念。
2. 使修課者思辨此等法規落實上之重要意義,進而整合並運用至本科所學領域當中。
3. 使修課者積極落實並維護自身與他人之消費權益及保護工作,為社會盡棉薄之力。
1.人文素養
2.科學素養
3.溝通能力
4.創新能力
5.國際視野
6.社會關懷
10
0
20
50
0
20
討論
講授
出席狀況
書面報告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主題內容/章節/或活動 備註
1 本課程簡介及成績評量說明 民法體系介述
2 民法基本概念(一) 總則編重要內容:權利主體
3 民法基本概念(二) 總則編重要內容:權利客體
4 民法基本概念(三) 總則編重要內容:法律行為
5 民法基本概念(四) 總則編重要內容:其他
6 消費爭議處理流程 消費爭議之概念;消費者保護之主管機關、民間團體;消費爭議之申訴、調解與訴訟
7 消費爭議之主體 人、消費者、企業經營者之概念
8 消費爭議之客體 物、商品、服務之概念
9 期中考週 自我學習(暫訂停課乙次)
10 侵權責任的消費爭議(一) 侵權行為法概述
11 侵權責任的消費爭議(二) 瑕疵產品與服務責任
12 契約責任的消費爭議(一) 契約法概述、定型化契約
13 契約責任的消費爭議(二) 特種買賣、不實廣告
14 消費爭議的賠償責任(一) 填補性賠償金
15 消費爭議的賠償責任(二) 懲罰性賠償金
16 保險理賠的消費爭議(一) 購買保險商品之重要觀念
(繳交個人期中書面報告)
17 保險理賠的消費爭議(二) 保險契約簽訂之重要注意事項
(填寫教學回饋單)
18 期末考
學習評量方式
一、期中報告(50%)
※修課者須自行選擇並研讀一起有關消費者保護法(含懲罰性賠償金爭點)之判決書,並以判決評析之方式完成個人期中書面報告。
※個人期中書面報告,請按【消費者保護法判決評析報告撰寫格式】撰寫,並於第十六週上課時繳交,逾時者,扣該報告20分;於第十七週上課時未有繳交者,則以零分計算。
二、期末考試(50%)
※授課教師將按授課內容,以選擇或實例或混合等方式出題,並將允許修課者攜帶相關法條及個人筆記等「紙本」資料作答。
三、重要備註事項
★授課教師將不定時點名,且到課者,即給予2分紅利,整學期至多給予10分(或至學期總成績92分);點名未到者,無論任何理由,均不給予補點。
★修課者須攜帶法條「紙本」到課,且不得於課堂上使用數位產品,並應抄寫授課筆記內容或回答授課教師問題;若有違任何其中事項者,每次將扣學期總成績5分,最多倒扣20分。
★授課教師得按學期總成績「已及格」者之出席狀況、期中報告及期末考試表現等項目酌量上調分數,並至多給予10分(或至學期總成績92分);且亦得對於學期總成績不及格者,在保留整班一定成數的不及格率下,調整其分數至60分;剩餘不及格者,將保持原有之分數而不予加分。
★教學大綱、報告撰寫格式及其繳交日期與評分方式,將於第一週上課時說明之(日後不再重複說明,請特別注意),並將上述資料放置校園資訊系統,以供修課者下載參閱。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一、主要教科書
※授課教師自編多媒體教材(供課堂上使用,恕不提供下載)
※戴志傑,美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基礎問題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可透過校方圖書館連結至「華藝資料庫」、「月旦法學資料庫」、「法源網資料庫」下載數位檔案)
※授課教師及學者已發表有關「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若干論文資料(可透過校方圖書館連結至「華藝資料庫」、「月旦法學資料庫」、「法源網資料庫」下載數位檔案)
※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保險法等法規(請於第一週上課時自行攜帶上述法規之「紙本」到課)(上述法規,可至「法源法律網」或「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下載,並以一面兩頁之方式列印之)
二、其他參考資料
※詹森林、馮震宇、林誠二、陳榮傳、林秀雄,民法概要,五南圖書。
※王澤鑑,民法概要,自版。 
※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
※劉宗榮,民法概要,三民書局。
※黃明陽,消費者保護法入門,台灣商務。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識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洪誌宏,消費者保護法,五南圖書。
三、法規與相關法學網站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www.cpc.ey.gov.tw/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教學大綱、報告撰寫格式將上傳至校方網路系統,以供修課者下載參閱。
課程輔導時間
1.每次上下課時間
2.電子郵件方式:cctai@pu.edu.tw
3.與授課教師另約時間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提供體驗課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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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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