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行政法實務學習(一)(4060)
(Eng.) Administrative Law-Practical Learning (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陳信安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41
課程簡述 為協助學生克服學習行政法過程中常見之困難,同時並提升其學習行政法之動力,與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合作開設「行政法實務學習」之課程,將授課內容聚焦於行政機關法制行政與編纂、訴願及國家賠償等行政救濟、政府採購申訴審議,以及消費者保護及爭議處理等常見之法制作業實務,並搭配前述法制作業實務所需行政法基礎知識之講授,實際體驗並深入瞭解行政機關之法制作業實務,使學生得以反思其對於行政法學習不足之處,強化其具體運用之能力。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本課程進行模式預計將採取部分教室、部分現場實作的方式進行。授課內容聚焦於行政機關常見之法制作業實務,並搭配所需行政法基礎知識之講授,使學生得以反思其對於行政法學習不足之處,強化其具體運用之能力。
實習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口頭報告
實作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簡介
第2週 法制作業、個人資料保護
第3週 訴願、國家賠償實務
第4週 調解案例分享
第5週 消費者保護實務
第6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7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8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9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0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1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2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3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4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5週 赴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實習
第16週 實習心得分享與表現評析
自主學習
內容
   04.產官學機構參訪與實務體驗

學習評量方式
※重要:本課程為事先報名篩選制,將於暑假進行報名程序並決定錄取名單。若您並未報名,請勿選課,謝謝您的配合。

本課程評量分以下二部分:
1、由臺中市法制局審酌實習學生於授課階段之表現,並依據工作日誌考核其於該局實習階段之成效、研究能力、學習態度、待人處事及差勤狀況,進行評分
2、由授課教師就實習學生之口頭報告等事項進行評分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輔導時間
請以電子郵件另約時間討論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10/03 11:41:48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1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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