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勞資關係法(2091)
(Eng.) Employment and Management Relation Law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林炫秋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N 開課學期 1032
課程簡述 勞資關係法是勞工團體雇主或雇主團體建構集體勞動條件的法律規範體係,屬於集體勞動法。
就我國而言,最主要的法律包括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資關係法是對資本主義制度下私法自治的反省,由傳統民法獨立出新的法律領域。
勞工以團結組織工會的力量與雇主或雇主團體集體協商,並以罷工作為談判的手段,以形成集體勞動條件。
勞資關係法不僅為勞工權利之所繫,而且是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環境的重要因素。
不論在非訟法律規劃或是訴訟都相當重要。
本課程是提供給法律系學生研習勞資關係法理論體系並明瞭其實務運用。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N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構築勞資關係法學知能與科際專業學識。
增進勞資關係法實務與科際專業上相關應用。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作業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一、 勞動法與勞動法學
二、 勞動基本權與國際勞工公約
三、 工會法總論
四、 工會的組織與機關
五、 不當勞動行為
六、 工會合併與分割
七、 團體協約法總論
八、 團體協約之協商及簽訂
九、 期中考
十、 團體協約之內容
十一、 團體協約之限制
十二、 團體協約之效力
十三、 勞資爭議處理法總論
十四、 爭議行為的合法性
十五、 勞資爭議調解程序
十六、 勞資爭議仲裁程序
十七、 期末考
十八 案例研習
學習評量方式
課堂討論、書面作業、期中與期末考試以簡答或實例題為主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黃越欽,勞動法新論,勞動法新論,修訂三版,台北:作者發行,2006年。
楊通軒,集體勞動法﹝理論與實務﹞,2012年1月。
黃程貫,勞動法論,修訂再版,臺北縣蘆洲鄉:空大,1997年。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教材ppt檔可於eCampus取得
課程輔導時間
週二1400-1600請先預約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
 提供體驗課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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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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