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次 |
授課內容 |
第1週 |
課程介紹(課程大綱說明、參考書目、評分方式與分組) |
第2週 |
偵查案件起源:申告與移送(一般申告(兼論告訴乃論)、傳喚與通緝、逮捕與拘提) |
第3週 |
被告身分之特定與保全(冒名應訊、指認犯罪嫌疑人、羈押被告、限制出境與限制住居) |
第4週 |
證據之蒐集(搜索、扣押、通訊監察、鑑定、勘驗) |
第5週 |
不正取供(自白任意性、全程錄音錄影、罪名及權利告知、毒樹果實理論) |
第6週 |
起訴範圍與程序審查(起訴效力擴張、起訴程序違背規定、管轄權爭議、程序判決之競合) |
第7週 |
準備程序與程序轉換(爭點整理與處理證據能力之意見、簡式審判、簡易判決處刑、量刑協商) |
第8週 |
證據能力與證明力(傳聞證據、證據排除、補強證據、舉證責任分配) |
第9週 |
法庭活動觀察(旁聽刑事案件之審理程序) |
第10週 |
審理期日之證據調查(證據調查必要性、詰問證人、證據提示、科刑資料調查與被害人陳述意見) |
第11週 |
國民法官法簡介 |
第12週 |
國民法官法實務運作(台中地院模擬國民法庭參訪行程) |
第13週 |
案例研析:性侵害犯罪 |
第14週 |
案例研析:交通犯罪 |
第15週 |
案例研析:財產犯罪 |
第16週 |
暴力犯罪 |
第17週 |
裁判書類寫作介紹 |
第18週 |
期末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