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財產法專題(二)(6108)
(Eng.) Seminar on Civil Law : Contract ,Torts and Property Right (I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洪瑩容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碩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32
課程簡述 本課程將於財產法領域中挑選數個值得討論之議題供修課同學選擇報告主題,每周由同學對於特定主體、配合案例進行深入分析與報告,目的在於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先修課程名稱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本課程擬增進同學撰寫學術報告與論文之能力,並透過課堂討論訓練同學之表達與思辨之能力。
專題探討/製作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口頭報告
其他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課程說明、報告題目分配,修課同學請務必出席第一堂課程。
第2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3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4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5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6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7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8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9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0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1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2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3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4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5週 專題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16週 期末綜合檢討
第17週 自主彈性學習 - 專題報告之撰寫修改
第18週 自主彈性學習 - 專題報告之撰寫修改
學習評量方式
出席率、上課表現、口頭報告、書面報告

本課程自本學期開始試行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時間由修課同學自主彈性決定。於自主彈性學習期間,同學應蒐集資料、閱讀專業學術論文、製作專題報告,作為最終學習成果之呈現。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民法相關教科書、專論、法學期刊與相關論文、各級法院民事裁判。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上課時指定、iLearning資料。
課程輔導時間
請同學事先以Email預約,以利安排面談時間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01/15 12:53:26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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