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修課同學得對於海洋法(及海商法)進行了解並且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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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
週次 |
授課內容 |
第1週 |
課程介紹 |
第2週 |
海洋法、海事法及海商法之發展 |
第3週 |
國際公約發展歷程 |
第4週 |
船舶通則 |
第5週 |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
第6週 |
海事優先權 |
第7週 |
海上貨物運送契約 |
第8週 |
船舶碰撞、海難救助 |
第9週 |
共同海損 |
第10週 |
海上保險 |
第11週 |
海洋法簡史與法源基礎 |
第12週 |
領海與鄰接區 |
第13週 |
海峽與群島水域 |
第14週 |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 |
第15週 |
公海與區域制度 |
第16週 |
船舶的國籍與權宜船籍 |
第17週 |
海洋環境保護與保全 |
第18週 |
海洋爭端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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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評量方式 |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課程參與50%、書面報告50%。 |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教師自編教材。
建議參考書目:張新平,海商法,五南;黃異,國際海洋法,新學林 |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iLearning或其他上課指定之教材。 |
課程輔導時間 |
每週四第五節及第六節(1310-1500),惟請同學事先以Email預約,以利安排面談時間 |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
04.教育品質   14.海洋生態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 提供體驗課程: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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