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 本課程進行模式預計將採取部分講解、部分實務經驗分享的方式進行。在課程講解部分,第一部分為倫理學概述,包括何謂倫理、倫理學與法律倫理學之關聯、法律倫理學的功能;法律倫理的基本內涵與法制化,闡述法律專業人員共通的倫理規範、法律倫理的法制化,以及我國現行主要的法律倫理法制規範。第二部分為律師倫理,包括律師職業概述,律師倫理的具體內涵,其中有律師與司法機關的關係、律師與委任人的關係、律師與事件相對人或其他律師的關係,最後一部分則是律師的懲戒與救濟。第三部分闡述法官倫理:包括法官職位的本質、法官的職務上行為規範與非職務上行為規範,以及法律之自律監督與懲戒。第四部分則為檢察官倫理,包括檢察官制度及其角色、檢察官之職務上與非職務上行為規範、檢察官之自律與懲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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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
| 週次 |
授課內容 |
| 第1週 |
本學期課程介紹 |
| 第2週 |
倫理學概論 |
| 第3週 |
律師職業的角色、功能與基本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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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週 |
律師倫理的基本內涵1 律師與委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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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週 |
律師倫理的基本內涵2 律師與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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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週 |
律師與事件相對人或其他律師 |
| 第7週 |
律師之懲戒 |
| 第8週 |
期中考 |
| 第9週 |
專題演講(一)律師倫理之實踐 |
| 第10週 |
法官職位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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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週 |
法官倫理之具體內涵: 職務上行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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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週 |
法官倫理之具體內涵:非職務上行為規範 |
| 第13週 |
法官之懲戒 |
| 第14週 |
法官倫理之實踐 |
| 第15週 |
檢察官倫理:檢察官之角色與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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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週 |
期末考
自主學習 |
自主學習 內容 |
   02.閱覽產業及學術相關多媒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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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評量方式 |
| 期中考、期末考、上課出席情況 |
|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姜世明著,法律倫理學,台北:元照。
鄭津津著,法律倫理學,台北:五南。 |
|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 課程資料公告於本課程iLearning網頁。 |
| 課程輔導時間 |
| 週二下午1:00—2:00 |
|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
| 08.就業與經濟成長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 提供體驗課程: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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