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法律倫理學(4011)
(Eng.) Legal Ethic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王敏銓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31
課程簡述 法律倫理是法律專業人員的職業倫理。司法制度是否能受人民信賴及尊敬,法律專業人員的專業能力為其中重要的因素,但法律專業人員的操守更是司法形象的關鍵。抽象的倫理概念在現行制度已演變為具體的倫理守則,依據不同的專業角色產生不同的職業守則,這些守則不僅規範從業人員在職務上的行為,也有一部分規範職務外的行為。
為協助學生克服學習抽象倫理規範的困難,本課程著重以實例題方式,與學生進行問答討論而開展課程。同時並引進外國的法律倫理規範制度及實際案例,讓學生能夠經由比較分析而洞悉法制的精神。除此之外,並將邀請三至四位在實務界有資深經歷的律師及法官,經由其在不同案件、不同角色的辦案心得分享,讓學生更能了解法律倫理的實際運作層面。並得以搭配相關程序法之學習,彼此相互印證,更能深入了解司法制度的實際運作。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本課程進行模式預計將採取部分講解、部分實務經驗分享的方式進行。在課程講解部分,第一部分為倫理學概述,包括何謂倫理、倫理學與法律倫理學之關聯、法律倫理學的功能;法律倫理的基本內涵與法制化,闡述法律專業人員共通的倫理規範、法律倫理的法制化,以及我國現行主要的法律倫理法制規範。第二部分為律師倫理,包括律師職業概述,律師倫理的具體內涵,其中有律師與司法機關的關係、律師與委任人的關係、律師與事件相對人或其他律師的關係,最後一部分則是律師的懲戒與救濟。第三部分闡述法官倫理:包括法官職位的本質、法官的職務上行為規範與非職務上行為規範,以及法律之自律監督與懲戒。第四部分則為檢察官倫理,包括檢察官制度及其角色、檢察官之職務上與非職務上行為規範、檢察官之自律與懲戒等。
本次課程預計舉行三至四場演講,邀請在不同角色職位的資深法律實務界人士,就法律倫理的運作實況,與同學作親身經驗的分享。透過實際從事法律實務工作者的現身說法,同學更能明確認知法律倫理的現況。
專題探討/製作
討論
講授
書面報告
出席狀況
口頭報告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本學期課程介紹
第2週 倫理學概論
第3週 律師倫理(一) 律師職業的角色、功能與基本紀律
第4週 律師倫理(二) 律師倫理的基本內涵1
第5週 律師倫理(三) 律師倫理的基本內涵2
第6週 律師倫理(四) 律師之懲戒
第7週 專題演講(一)律師倫理之實務面向
第8週 專題演講(二)律師懲戒之實務面向
第9週 期中考
第10週 法官倫理(一) 法官職位之本質
第11週 法官倫理(二) 法官倫理之具體內涵
第12週 法官倫理(三) 法官之懲戒
第13週 專題演講(三)公司律師的角色與養成
第14週 專題演講(四)法官倫理之實務面向
第15週 檢察官倫理:檢察官之角色與本質
第16週 學生期末報告(一)
第17週 學生期末報告(二)
第18週 自主學習
學習評量方式
1.期中考
2.期末報告(口頭及書面)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姜世明著,法律倫理學,台北:元照。
鄭津津著,法律倫理學,台北:五南。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課程資料公告於本課程iLearning網頁。
課程輔導時間
週二下午1:00-3:00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08.就業與經濟成長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4/09/03 11:36:25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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