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消費者保護法(3052)
(Eng.) Consumer Protection Laws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選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劉姿汝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開課學期 1142
課程簡述 本課程是法律系的專業課程屬民法債編的進階課程,外系同學勿當通識課程或消費者Q&A的修課!
讓同學對於消費者保護法能有基礎及進階之認識。除了消費者保護法本法外,其與民法(尤其是債編)有相當大的關聯性,因此,將以民法特別法的角度,討論兩法的關聯。同學可以同時複習與比較民法債編部分。
除了實體法外,對於消費爭議要如何解決之程序亦是學習重點。希望同學能夠理論與實務並行。
本課程為17+1的一堂自主學習課程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如前所述,理論與實務並進。
討論
講授
其他
專題探討/製作
出席狀況
其他
測驗
書面報告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消保法之簡介(與民法間之關係)
第2週 如何定義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
第3週 商品製造人與服務提供者責任
第4週 與民法特殊侵權行為中之商品製造人責任為比較
第5週 定型化契約
第6週 定型化契約之行政管制
第7週 定型化契約案例探討
第8週 期中討論
第9週 專家學者演講
第10週 特種交易(通訊交易)
第11週 數位市場下的通訊交易新議題
第12週 訪問交易及其他特種交易
第13週 廣告之規範
第14週 消保法不實廣告規範之爭議與討論
第15週 消保法中之行政監督(各縣市消保官與消費者服務中心等之介紹)
第16週 懲罰性賠償與團體訴訟 消保官演講 期末專題報告
自主學習
內容

學習評量方式
期末考成績;報告以及上課問答.若缺課者將嚴重影響成績並扣考,請自重.
超過本學期點名次數一半以上未出席者,以不及格論(病假事假請附證明). 老是第二節甚至下課前來點名或者惡意詆毀本課程老師者,請勿修課 !!
出席、學習狀況30%;報告及心得30%;考試40%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洪誌宏著 消費者保護法
老師並自備補充教材。
是否購買自行決定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老師自編講義會放置於iLearning的網站上供同學下載
上課使用PPT
課程輔導時間
基本上,下課後一小時內都在原教室接受問題討論諮詢。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12.責任消費與生產提供體驗課程:N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性別平等意識,不得非法影印他人著作。
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6 / 3 / 22
MyTB教科書訂購平台:http://www.mytb.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