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 本課程幫助同學宏觀理解紛爭形成的各個面向,如利益、心理、場域、偏見...。同學們將來可以將法律知識拿來直接幫助自己管理衝突、或擔任調人(如仲裁人、調解委員、談判代表、公關人員...等等)。這些工作,都已經漸漸可以獲取專業回報。 |
|
|
|
|
|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
| 週次 |
授課內容 |
| 第1週 |
實事求是、還是善作調人:法哲學作為起步 |
| 第2週 |
台灣法院怎麼了:法現實的觀察 |
| 第3週 |
ADR基本理論:法學中怎麼探討正義與公平 |
| 第4週 |
ADR基本理論:國家法院、鄉鎮市解爭與商業公會 |
| 第5週 |
仲裁法:法制沿革 |
| 第6週 |
仲裁法:理論基礎 |
| 第7週 |
國際商務仲裁 |
| 第8週 |
商務仲裁與台灣全球經貿
|
| 第9週 |
調解制度的文化與社會考察
|
| 第10週 |
調解法 |
| 第11週 |
調解法:如何做好調解人 |
| 第12週 |
專題研討與視角分享 |
| 第13週 |
專題研討與視角分享 |
| 第14週 |
專題研討與視角分享 |
| 第15週 |
專題研討與視角分享 |
| 第16週 |
專題研討與視角分享 |
自主學習 內容 |
   01.參與專業論壇、講座、企業分享等產官學研相關交流活動    02.閱覽產業及學術相關多媒體資料    03.製作專題報告    04.產官學機構參訪與實務體驗
|
|
| 學習評量方式 |
平常成績:30%
期中報告:50%
期末作業:20% |
|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 課堂講義與推薦文獻為主;網路法律資源為輔。 |
|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
| 課程輔導時間 |
| 星期四17.00~19.00 |
|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
| 04.教育品質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17.全球夥伴 | 提供體驗課程: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