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民法債編各論(一)(3067)
(Eng.) Civil Laws: Contracts(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劉昭辰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41
課程簡述 如何學習債編各論,活用債編各論,使用債編各論。將債編各論運用於案例學習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學習並活用債編各論於生活,並進行債編各論總整理,總複習,將學習成果呈現在國家考試
專題探討/製作
討論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成立(上)
第2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權利瑕疵擔保(中)
第3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物之瑕疵擔保
第4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瑕疵擔保排除
第5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盒消費者保護法
第6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時效
第7週 債編各論,特殊買買契約類型
第8週 債編各論,買買契約的實例研習
第9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成立(上)
第10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權利瑕疵擔保上)
第11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次之瑕疵擔保
第12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買賣不破租賃
第13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瑕疵擔保排除
第14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出租人的留置權
第15週 債編各論,租賃契約的實例研習
第16週 期末考試
自主學習
內容
   03.製作專題報告

學習評量方式
測驗及上課表現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課堂公告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已將上課講義上傳ILearning
課程輔導時間
星期二 10:00 - 12:00
星期三10:00 - 12:00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提供體驗課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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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06/16 10:12:26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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