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期望透過對於刑事訴訟程序的動態流程介紹與內容講解,帶領學生得以瞭解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基礎內容,並建立對於刑事訴訟程序如何進行的具體認知以及其基礎原理原則。 |
1.法學基礎學識知能 |
2.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 |
3.資料收集與統合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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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
週次 |
授課內容 |
第1週 |
課程簡介 |
第2週 |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一) |
第3週 |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二) |
第4週 |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三) |
第5週 |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四) |
第6週 |
干預基本權之偵查作為(五) |
第7週 |
起訴效力(一) |
第8週 |
起訴效力(二) |
第9週 |
起訴效力(三) |
第10週 |
起訴效力(四) |
第11週 |
第一審程序(一) |
第12週 |
第一審程序(二) |
第13週 |
第一審程序(三) |
第14週 |
救濟程序(一) |
第15週 |
救濟程序(二) |
第16週 |
期末考 |
第17週 |
自主學習週(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
第18週 |
自主學習週(參加相關的演講、工作坊或研習教師指定的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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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評量方式 |
未曾修習刑事訴訟法一課程的同學,請勿選修本課程。
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平時成績30%,考試成績70%,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
本課程採取16+2週課程進行模式,兩週之自主學習內容將請修課同學閱讀相關期刊文獻、參與課程相關教學或學術活動。
請注意:
1.欲修習本課程之同學,請務必自開學第一堂起即持續出席,授課教師亦將自第一堂課即開始點名。
2.本課程特別注重修課學生之課堂表現與秩序,全程絕對禁止睡覺、喧嘩、使用手機或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干擾課程進行之作為與不作為,如有違反將嚴重影響平時成績的評定。 |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課程內容原則上以教師講授內容為主,但考試範圍並不以此為限,因此修課學生務必自行選擇適合個人之教科書補充閱讀。下列教科書則供修課學生自習時做為參考: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下)。
林俊益,刑事訴訟法概論(上)、(下)。 |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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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輔導時間 |
請事先來信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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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
04.教育品質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 提供體驗課程: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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