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
課程名稱 | (中)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4008) | ||||||||
(Eng.) Seminar on Criminology & Criminal Law | |||||||||
開課單位 | 法律系 | ||||||||
課程類別 | 選修 | 學分 | 2 | 授課教師 | 陳俊偉 | ||||
選課單位 | 法律系 / 學士班 | 授課使用語言 | 中文 | 英文/EMI | N | 開課學期 | 1091 | ||
課程簡述 | 本課程係因應國家考試(司法官、律師)變革而開設之課程,主要是為配合實務的要求,將實體(刑)法與程序(刑事訴訟)法結合,並以實例題解析為導向的課程設計。 | ||||||||
先修課程名稱 | 課程含自主學習 | N |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 ||||||||||
課程目標 | 核心能力 | 配比(%) | 教學方法 | 評量方法 | |||||||
本課程將參考國家考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之內容進行,並期望達成下列兩大目標:一、加強課程參與者對於刑事法實例題型之認識、思考與分析能力。其中,為配合新式題型,並培養課程參與者未來參與實務運作之基礎能力,對於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二者的結合運用為一重點授課內容。二、於實例題解析過程中,附帶進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兩科目之重點知識複習與深入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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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8週) | |||||||||||
第01週 課程簡介 第02週 刑法案例解析:緒論(一) 第03週 刑法案例解析:緒論(二) 第04週 刑法案例解析:緒論(三) 第05週 刑法案例討論 第06週 刑法案例討論 第07週 刑法案例討論 第08週 刑法案例討論 第09週 期中考 第10週 報告與講解 第11週 報告與講解 第12週 報告與講解 第13週 報告與講解 第14週 報告與講解 第15週 報告與講解 第16週 刑事訴訟法案例解析:緒論(一) 第17週 刑事訴訟法案例解析:緒論(二) 第18週 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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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評量方式 | |||||||||||
平時成績(出席與師生互動)30%,各項考試成績70%,詳細成績評定內容將於第一次上課時解說與進行,請務必於第一次上課時出席本課程。 本課程因考量課程負擔及維護修課同學權益,如選課人數過多時,將進行篩選程序,並一律禁止未經許可之旁聽。未選修本課程仍欲旁聽之同學,請事先來信申請,並說明欲旁聽之動機與理由。經許可旁聽後,權利義務均與選修生相同,亦即,必須遵守全部修課規則、全程參與模擬考試、不得無故缺席等。如經教師認定旁聽生未遵守上開規則者,教師將隨時取消旁聽許可,禁止旁聽。 請注意: 1.本課程修課同學需於本學期參與多次模擬考試,選修時請考慮個人能力與負擔。暑假期間請自行複習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本課程進行期間,除有必要者外,不會再進行基礎理論之講解。 2.本課程預計將邀請數位實務界人士分享工作經驗(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俾各位大四同學得以提早瞭解未來實務工作,藉此早日決定個人生涯規劃。 3.欲修習本課程之同學,請務必自開學第一堂起即持續出席,授課教師亦將自第一堂課即開始點名。另本課程極為重視修課同學之實質參與,因此師生間將有大量討論、互動與問答的情形,若不適應者請慎重考慮。 4.本課程特別注重修課學生之課堂表現與秩序,全程絕對禁止睡覺、喧嘩、使用手機或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干擾課程進行之作為與不作為,如有違反將嚴重影響平時成績的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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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 |||||||||||
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第3版,2020年8月 | |||||||||||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 |||||||||||
課程輔導時間 | |||||||||||
請事先來信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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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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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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