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 (中) 民法總則(一)(1083)
(Eng.) Civil law : General Principles (I)
開課單位 法律系
課程類別 必修 學分 2 授課教師 陳啓垂
選課單位 法律系 / 學士班 授課使用語言 中文 英文/EMI 開課學期 1141
課程簡述 一、先介紹民法體系、法律的解釋與適用,建立學生學習民法的基礎知識及方法;然後配合民法總則的編次,依序介紹相關規定,及其理論與實務適用。
二、配合課程進度,實施作業寫作及期末考試,當作練習,並檢驗學習效果。


先修課程名稱
課程含自主學習 Y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配比(%) 課程目標之教學方法與評量方法
課程目標 核心能力 配比(%) 教學方法 評量方法
一、奠定學生紮實的法學基礎知能(A);
二、增進學生法律實務上相關應用(B);

1.法學基礎學識知能
2.問題分析與邏輯推理
3.資料收集與統合閱讀
50
30
20
講授
習作
網路/遠距教學
討論
作業
出席狀況
測驗
授課內容(單元名稱與內容、習作/每週授課、考試進度-共16週加自主學習)
週次 授課內容
第1週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法律與法源

第2週 第二節 私法
第3週 第三節 民法
第4週 第四節 法律的適用
第5週 第五節 使用文字與確定數量的準則
第6週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六節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
第7週 第七節 死亡宣告
第8週 第八節 行為能力
第9週 第九節 住所
第10週 第十節 外國人與中國大陸人
第11週 第十一節 法人概說
第12週 第十二節 社團
第13週 第十三節 財團
第14週 第三章 權利客體
第十四節 權利客體的概念及種類
第15週 第十五節 物
第16週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十六節 法律行為理論 第十七節 法律行為的要件 期末考
自主學習
內容

學習評量方式
1. 期中作業(Home Work):40%
2. 課堂表現(Performance in Class):10%
3. 期末考(Final Term Exam):50%


教科書&參考書目(書名、作者、書局、代理商、說明)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市:三民書局。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台北市:三民書局。
史尚寬,民法總論,台北市:三民書局。
邱聰智,民法總則(上),台北市:三民書局。
施啓揚,民法總則,台北市:三民書局。
陳聰富,民法總則,台北市:元照。
黃 立,民法總則,台北市:元照出版。
鄭玉波、黃宗樂,民法總則,台北市:三民書局。
鄭冠宇,民法總則,台北市:新學林。
●盡量使用最新版!


課程教材(教師個人網址請列在本校內之網址)
1. 陳啓垂,民法總則,2022年(五南出版)
2. 上傳iLearning3.0資料


課程輔導時間
Tue 14:00-15:00
Thu 14:00-15:00


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連結網址)
01.消除貧窮   04.教育品質   05.性別平等   10.減少不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提供體驗課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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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西元年/月/日:無 列印日期 西元年/月/日:2025 / 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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